工作中总是会有很多意外,发票丢失就是会计们常遇到的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发票丢失,还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首先确定,发票丢失早已不需要再去登报挂失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税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项规定: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因此不再需要登报声明”。
发票丢失也算是很常见的事情了,比如说邮寄过程中丢失,报销人员管理不当丢失……意外谁都不想,想办法补救才是正事。
01
不同类型的发票,
丢失之后该怎么处理?
1、增值税发票
(1)丢失记账联
记账联是销售方用于记账的原始凭证。
那么此时应当取得其它联次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最好是加盖公章。或者可以当做无票收入处理,同样都是要交税的。
(2)丢失抵扣联
属于交付给购买方的扣税凭证,可以凭借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丢失发票联
属于交给购买的记账凭证,那么同样可以凭借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
如果不小心给购买方的两联发票都不见了,那么此时你只能用发票记账联做复印件来入账了
注意:上述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公章。
2、电子发票丢失
如果是电子发票丢失的话,那么重新打印即可,操作起来也相对于纸质发票来说要简单一些。有两种方法:
(1)购买方自行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
(2)跟销售方商量,重新打印提供。
近两年,我国大力推行电子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既可以减少企业成本、又易于消费者保存,也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发票电子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因此企业应该快速适应发票电子化发展,相较于电子发票丢失后的各种补救措施,应该尽早把电子发票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提上日程。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来说,电子发票档案信息化难不难?
答案是:即使你的小微企业,要做到电子发票信息化也非常简单!畅捷通好会计能够很好地满足要求,从电子发票的在线开具、在线收票、在线认证、到智能生产凭证、自动关联凭证号索引查询、到最后电票归档等,实现电子发票“全程无纸化”管理。
通过好会计发票开具服务可快速开具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快速通过邮箱或短信通知客户并将发票邮寄。通过好会计发票开具可批量导入开票商品清单,统一开票,且支持业务员或客户自助扫码开票。
好会计目前支持上传PDF格式和OFD格式两种电子发票文件,且可自动生成凭证并进行归档。畅捷通好会计还可以针对发票余量设置库存预警,当发票库存达到预警值时及时通知开票人员领取发票。
02
发票丢失是否罚款,怎么解决?
关于发票丢失,确实是有相关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但同时,我们注意到,上面使用了“可以”措辞,也就是说,也可能是不处罚的。那么,丢失发票应当怎么做呢?及时书面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1、既然主动报告,则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增加如下项目):(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2、初犯可不罚
“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新增如下内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所以会计小伙伴如果发现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同时日常也要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尽量避免发票丢失情况的出现。
来源于畅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