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税务总局的一个文件刷屏了,标题叫《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这是税务总局在深入调研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小编梳理发现,年底前,有一批“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的措施要出台或实施,为民营企业发展送上减负“大礼包”。
1.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8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
2.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18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3.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时间标准,在上年度已较大幅度压缩的基础上,2018年再压缩10%以上,并持续推进为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提速工作。
4.2018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将审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从目前13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5.整合各地面向纳税人的网上办税服务厅,2018年底前,推出实施全国范围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财务报表转换等关键创新事项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的范围。
6.税务总局适时更新完善《“走出去”企业税收指引》,在目前已发布81份国别税收投资指南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再更新和发布20份左右,基本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